【網(wǎng)言】“體育課不被占”入法 學生的鍛煉權需保障
【網(wǎng)言】
新修訂的體育法近日頒布,其中,明確提出國家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范圍,新增“確保體育課時不被占用”“保障學生在校期間每天參加不少于一小時體育鍛煉”等條款……這些修訂,意味著孩子們享受體育課、在校鍛煉一小時的權利,得到了法律保護。
一直以來,體育課不受重視,孩子鍛煉時間不足,根源都在畸形、功利的教育觀上。想正本清源,需改變“用分數(shù)給孩子貼標簽”的心態(tài),讓全社會對素質(zhì)教育、核心素養(yǎng)有更深認同。同時,體育老師也需認真研究剛出臺的新課標,上好體育課,教會孩子一兩項運動技能,讓他們享受體育樂趣,培養(yǎng)終身鍛煉的習慣。
需要警惕的是,孩子的鍛煉權在現(xiàn)實中仍可能被侵犯,為此,相關部門需確保“體育課不被占、在校每天鍛煉不少于一小時”成為常態(tài)。
體育強則中國強,國運興則體育興。保障學生的鍛煉權,不僅考驗著學校“一切為了孩子”的初心,也考驗著家長和相關部門監(jiān)督、管理的恒心,更考驗著整個社會持之以恒、重視體育的決心。
?。ㄔd于新華網(wǎng) 作者:岳冉冉 摘編:項鋒、趙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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