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將納入畢業(yè)要求
本報北京11月29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今天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國家語委印發(fā)《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服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推廣普及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強調,學校將學生具有“一種能力兩種意識”(即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自覺規(guī)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yōu)秀語言文化的意識)納入人才培養(yǎng)方案,將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及標準納入畢業(yè)要求,支持高校開設大學語文、應用文寫作、口語表達、經典誦讀等語言文化相關課程。
《意見》是第一個對高等學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作出系統(tǒng)部署的文件,提出了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主動融入推普助力鄉(xiāng)村振興和文化強國建設、積極探索推普服務社會應用和人民群眾需求新手段等三大任務十項舉措。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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