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把握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踐行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近日,阿里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阿里中院”)立案庭積極探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路徑,創(chuàng)新推出二審訴前調解工作機制,制定出臺《阿里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建立民商事二審案件速裁團隊及開展速裁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切實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譜寫了推進轄區(qū)社會基層治理現(xiàn)代化的嶄新篇章。
據(jù)了解,阿里中院立案庭運用“二審立案前調解+調解員+速裁快審”模式開展二審訴前調解,在收到民事上訴案件后,首先進行繁簡分流,對案情較為清楚、爭議不大、通過訴調對接機制能夠調處的案件,利用二審立案前的空檔期,將調解工作關口前移,緊抓調解黃金期,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并簽署《阿里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民事二審訴前調解告知書》后,將案件導入二審立案前調解程序,再由立案團隊法官組織調解工作。
調解中,法官充分運用網(wǎng)絡“調解平臺”,為訴訟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優(yōu)質的法律服務,極大限度節(jié)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和時間成本。同時,邀請?zhí)匮{解員參與調解工作,從情、理、法多個角度做好當事人工作,促使雙方當事人能夠自愿達成調解,并按時履行應盡義務。
自二審訴前調解工作機制實行以來,阿里中院立案庭兩天內成功調處3起案件、速裁快審1起案件,且3起調解案件當事人即時履行了支付義務,標志著二審訴前調解工作機制得到實質化運行,充分彰顯了阿里中院對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的創(chuàng)新應用,對推進訴源治理工作的能動思考。
阿里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xù)健全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加強調解隊伍建設,提升非訴訟解紛能力水平,為全地區(qū)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建設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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